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度假公司出售旅游权益后“跑路”导致游客损失,游客诉求返还会员费获法院支持。据了解,2009年3月25日,沈某与某度假发展有限公司订立《个人度假卡会员合同》,约定度假发展公司为沈某提供与其拥有的年度假点数相当的隶属于某度假村网络的金冠级和银冠级度假村免费入住的权益。沈某购买的总度假点数为三万点,购买的年度假点数为二千点,会员权益有效日期为2009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随后leyu官网首页,沈某向度假公司交纳会员费27800元、五年年费1430元、注册费760元,度假公司向沈某赠送A1类礼券。此后,度假公司未提供任何旅游度假服务,也未提供赠送礼券的旅游项目。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已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间已依约向被告交纳全部费用,被告理应为原告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但被告并未提供旅游度假住宿服务,亦未提供赠送礼券的旅游服务,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会员费、年费及注册费,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度假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沈某会员费27800元、五年年费1430元、注册费760元。法官提示,以提供旅游权益服务为内容的合同具有标的额较大、合同履行周期较长、提前预付费用的特点。当事人在缴纳大额会员费或服务费后,旅游服务提供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为其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leyu官网首页,部分服务提供商抗风险能力较差,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现金流断裂,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降低合同履行的标准,对游客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或损害。该案中,度假公司因市场不及预期、经营状况不佳等原因,出现经营异常,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诉讼中亦无人出庭应诉,执行中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建议消费者对此类预付费式旅游合同提高警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人生初年——一名中国女孩的语言日志》出版座谈会在京举行在哪下载安装?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主动好用吗?
作者: 瞿玉震 2024年11月29日 20:06580.54MB
查看355.92MB
查看45.4MB
查看674.95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232施固嘉g
东航“值机大量锁座”上热搜,客服回应!有航司建议线下查看📉🔽
2024/11/29 推荐
187****1760 回复 184****8512:高难度游戏 | 视觉敏感度测试🚼来自绍兴
187****3162 回复 184****9848:巴黎奥运会|失而复得!罗马尼亚体操选手重获铜牌🧀来自蚌埠
157****6718: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咸阳
1503林平真595
洪迎华:说“浊酒”:从叔夜、陶令到杜甫🌘🏞
2024/11/28 推荐
永久VIP:易安中学郑煜炜被曝嫖娼📪来自滕州
158****7806:给孩子选零食别忘“三看”🔗来自泉州
158****5597 回复 666⏰:执掌茅台七个月,张德芹带给酒业的3种力量🛫来自蓬莱
575费娣媛ge
高质量发展故事汇|本固枝荣: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2024/11/27 不推荐
轩辕勇宽kb:“苏河小宁”职业初体验,这群孩子今天的角色是……☘
186****6621 回复 159****9320:郑钦文,红土球场上最坚韧的那个人✐